车祸赔偿新方式:法院冻结保险理赔款

发布时间:2019-08-31 19:24:15


  昨日,保险公司理赔款的方式,圆满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车祸受害方顺利获得赔付。这一新型审案、快速执行的方式,不仅是车祸赔偿纠纷的一种全新尝试,还赢得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由衷称赞。

  今年7月27日6时许,成雅高速公路83公里处发生一起车祸,司机吕某驾驶渝B08064号厢式大货车,一头撞上廖某停在紧急停靠道内的川AG2254号车,造成二车受损及廖某车内乘车人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然而,吕某却一直未予赔偿,9月5日,廖某将其告上法庭。

  法官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经查,渝B08064号车在绵阳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事人投保的险种,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履行赔付义务。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官驱车赶往绵阳的这家保险公司,对该车的保险金2.1万余元进行冻结保全。

  昨日,,并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赔付2万元损失的协议,就此这起车祸赔偿案得以圆满结案。,快速办案的方式,原、被告双方均称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