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数据参照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6 18:10:15


2007年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数据参照标准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文件

黑公交管〔2007〕35号

关于转发2007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县、市交警大队:

工资及城镇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数据转发给你们,请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参照执行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6年全省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 业

平均工资(元)

全 省

16505

农林牧渔业

6939

采矿业

12256

制造业

1513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21222

建筑业

16334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1921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2926

批发和零售业

14504

住宿和餐饮业

13748

金融业

26793

房地产业

146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154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225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395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4039

教 育

1954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842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88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9541

国际组织

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2元;

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3552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655元;

农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2618.2元;

职工平均工资16505元/年、8252.5元/半年、1375.4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