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20 14:01:15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的通知 、:
交通事故处理,现将《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调解中参考。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2008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事故,仍按原有标准处理。 二00八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2008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 ,确定河北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11691元
  农村居民年纯收入         4293元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8235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787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         19911元

分行业职工工资
  农林牧副渔            7679元
  采矿业             30725元
  制造业             17177元
  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3196元
  建筑业             15445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132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9114元
  批发和零售业           10735元
  住宿和餐饮业           11498元
  金融业             29927元
  房地产业             18372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198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951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4832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4655元
  教育业             20286元
  卫生和社会保障福利业       20023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718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02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