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9、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26 07:49:15


湖南省2009--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湖南省2009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此在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计算具体金额时,大部分数据可参照该文件执行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821.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512.5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9945.5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805


3、湖南省职工平均工资 22076


4、各行业的平均收入


农、林、牧、渔业 24625


采矿业 15604


制造业 2218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29564


建筑业 191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42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3629


批发和零售业 22798


住宿和餐饮业 15935


金融业 36909


房地产业 2471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026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13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0726


教育 2751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03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677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6418


5、伙食补助费


省内 30元/人、天


外省 50元/人、天


说明:1、,第5项按《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办理办法》(2007年4月1日实施)的标准执行。


2、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4、丧葬费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