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9-08-11 07:09:15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 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target="_blank" title="">维权网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