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1-27 05:48:15
一、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工资计算。
二、注意事项
1.受害人在误工期间,所在单位没有扣发其工资等受害人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的,不能获得误工费。
2.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百悦李伟交通律师团提示:
司法实践操作中:
1、如何理解“实际减少的收入”,在此,有两个问题需明确。第一、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第二、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例如有些受害人在受到损害后,其所在单位并没有扣发或全部扣发其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不存在或不存在全部误工损失。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没有实际减少的收入就不能获得赔偿
2、在上海地区的交通事故案件,如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为人民币2000元)的,要求提供完税证明。如不能证明收入的,但属于成年人的,。(目前为960元/月)
3、根据我们代理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经验,个别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诉讼中建议提供专业技术证明文件,在诉讼中,即使是没有完税证明,但能证明所从事行业的,。
4、在主张误工费用的案件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关于举证的证明效力及举证要求,,我所律师在起诉。
5、,即使是不构成伤残,如要主张误工费用,也要做三期鉴定。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在索赔中只具有参考价值,不起决定性作用。
百悦李伟交通律师团 咨询热线:5094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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