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8-26 12:25:15
一、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注意事项
本条第二款中的“普通适用” 在实务中,一般是根据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百悦李伟交通律师团提示:
司法实践操作中:
1、是否需要配置残疾用具需要法医鉴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2、专业器具的费用则要求器具配置机构出具意见。而器具配置机构必须是民政部门认可的机构,应注意审查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
3、有的特殊的护理工具或康复器械(如护理床垫、卫生用品费用,该费用其实不在赔偿范围,但我们在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对这些有成功主张的案例)需要法医专业意见。
百悦李伟交通律师团 咨询热线:5094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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