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界定过度医疗行为
发布时间:2020-09-25 11:27:15
在我国这种发展中国家和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关于过度医疗如何鉴定?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它的判定的呢?过度医疗行为是什么?怎么界定过度医疗?带着这些疑问。下面就看看的小编为大家带来怎样界定过度医疗行为的详细内容吧。
一、怎样界定过度医疗行为
马亦龙教授在这份名为《综合治理公立医院的过度医疗》的提案中说,“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过度护理。过度医疗的行为表现在:不该住院治疗的住院治疗,不该做的检查做了检查,不该手术治疗的手术治疗,不该用贵重药品的用贵重药品,不该用贵重耗材的用贵重耗材。
“过度医疗”的定义虽然很明确,但在现实中却又非常难以界定。因为,临床医学非常复杂,每个患者的情况都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病也有不同的表现,同一种病的不同时期治疗方法也不同。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几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
二、过度医疗形成原因
1、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
2、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
3、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据介绍,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
4、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少见。
5、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
三、过度医疗基本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
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怎样界定过度医疗行为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医疗过度的相关知识呢?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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