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09 19:42: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各个行业都是有各个行业的要求,并不是每一个行业都是非常轻松的,比如医生就必须要拿到从医资格证,没有证件是从了不了医的。那么对于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2019年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医疗事故处理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向有关医疗机构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病历和资料;
(三)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四)对医疗事故进行赔偿调解;
(五)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六)对医疗事故责任人员提出行政处理意见;
。
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陈述医疗事故争议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鉴定予以确认(采信);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鉴定,应当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重新进行鉴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事故争议确认不服,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确认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医疗事故争议确认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确认,也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再鉴定要求的,收到重新确认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委托同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事故争议重新确认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
第四十条 对于因医疗事故争议引起的妨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劝阻;经劝阻不听,影响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暂不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事故应当在7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应当根据事故等级给予一次性经济赔偿。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医患双方可以按照赔偿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医患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赔偿调解,应当遵守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达成赔偿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三、医疗事故情节严重的情形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2019年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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