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8 22:36:15
核心内容:2014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已经出炉。人身损害。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1日期间的,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
1、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3、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4、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5、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1795元。
四川省成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0年 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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