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车祸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03 02:14:15
核心内容: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何?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如何计算?审判第一庭通知的规定确定。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4年5月1日到2015年4月31日期间的,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
1、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3、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4、四川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5、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1795元。
: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5年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
1、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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