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8 06:17:15


  核心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医疗费赔偿金怎么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怎样?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根据《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2014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22398.03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  14821.98元/年
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 8475.34元/年
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627.73元/年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1、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工资×6个月

  4、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索赔必须要准备的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