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07-27 00:50:15



分类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

应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10日,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

10

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0

事故诉讼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

2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