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0-07-27 00:50:15
分类 | 内容 | 时间限制 |
管辖权争议 |
| 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
检验鉴定 |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 | 应在勘验现场结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
检验鉴定时间 | 应在20日内完成,10日, | |
|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 |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 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 | |
尸体处理 |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 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
无名尸体 | 10 | |
事故责任认定书 |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 10日内作出 |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 10日内作出 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 |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 5日内作出 | |
事故调解 |
|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
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 10日 | |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 10日 | |
事故诉讼 |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1年 |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 2年 | |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
最新资讯
-
08-29 1
-
06-24 0
-
08-31 1
-
08-06 1
-
08-26 0
-
08-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