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2 20:49:15


  目前,造成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不适应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大量轻微交通事故得不到快速处理,造成交通堵赛。

  统计,7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仅造成车辆及少量物品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这些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都必须等候交通警察到现场来处理,造成道路堵塞。

  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和必须撤离现场的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既符合民法中的自愿原则,为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又借助社会保障机制解决了损害赔偿问题,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实践来看,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于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效率,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提高办案质量,更好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