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和自行协商(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26 01:51:15


  A、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

  ??B、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