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调解方法

发布时间:2019-08-07 11:30:15


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交通事故处理的调解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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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吗

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由谁负责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调解的期限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过程的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人签名,,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

  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