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31 13:56:15
造成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造成轻微伤害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机动车外表件损坏、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
1、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事故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立即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在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
3、同时到全市任何一家“服务中心”拆检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服务中心”,应征得承保公司同意,并按约定时间进行处理。事故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无过错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1、在同车道内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造成追尾的;
2、逆向行驶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
7、变更车道或借道通行未按规定让行的;
8、路口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9、通过路口未按规定让右侧来车先行的;
10、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行为的各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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