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

发布时间:2019-08-08 05:51:15


  公安机关只对重大和特大事故的责任者收取事故处理费,轻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费。

  (一)重大事故

  负全部责任的 宗 800元

  负主要责任的 宗 600元

  负同等责任的 宗 400元

  负次要责任的 宗 200元

  (二)特大事故

  负全部责任的 宗 1000 元

  负主要责任的 宗 700元

  负同等责任的 宗 500元

  负次要责任的 宗 300元

  备 注:

  1.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2.交通事故处理费由缴纳人(方)在交通事故处理结案时一次交清,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增收交缴费额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