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遭遇交通事故 出险该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08 05:42:15
有车了,平时免不了要开车去外地。如果在外地遭遇交通事故,人生地不熟,很多车主都会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如果车主在异地出险后,究竟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遇险 24小时内要报案
案例:
8月 23日,刘先生开车从青岛到浙江谈生意,在与生意伙伴喝茶时,停放在茶楼外的汽车被盗,但因为生意太忙没顾得上向保险公司。8月 26日,刘先生回到青岛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刘先生在汽车丢失 ,已经超出了保险公司的规定时间,属于免赔范围。刘先生则认为,自己已经投保车辆盗抢险,保险公司不应拒绝赔偿。
专家解释:根据盗抢险相关条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 ,并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报案的方式可以是电话,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或代办点报案。另外车主驾车出游前,最好随身带上保险卡,因为保险卡存有保单号码,当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及时告知保单号码,能使定损理赔手续更便捷。
二、出险后二次修车要注意
案例:
于先生有一辆营运性车辆,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车辆停驶损失险等险种。有一次,于先生开车到威海时发生追尾事故,他赶紧联系了所投保的那家青岛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及时向于先生推荐了威海当地的一家修车厂。回到青岛后,于先生总感觉车有问题,便前往经常去的一家修车厂,更换了个别部件。可当于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只能按原先定损单与威海修车发票给予理赔,青岛修车厂的汽车二次修理费不予理赔。但于先生认为第一次没有修彻底,所以才进行第二次修车,第二次修车费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专家解释:二次修车能不能报,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关键是要看二次修车的原因。对于经保险公司确认属于保险责任的定损缺漏项目可以追加;确实是推荐汽修厂的维修质量问题,保险公司也可出面协调直到客户满意为止。像于先生这种情况,无法确定是维修质量问题还是定损中的漏项,只能协商解决。
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不要自行修理,应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由保险公司复勘确定后再进行修理,因为二次修理费即使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但若没有经过保险公司确定而自行维修,导致损失无法鉴定的话,依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是不能理赔的。对于刘先生所投保的车辆停驶损失险,保险公司按照赔偿金额 =(实际修理天数 -条款规定的免赔天数 )×日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进行赔偿。
三、事故车自行处理使不得
案例:
近日,高先生开车带着家人去泰山旅游,在环山公路上汽车发生故障抛锚。高先生检查了半天,也没有找出原因。情急之下,高先生一家便一起推车。可由于没有配合好,发生了翻车事故。高先生赶紧找了一辆过路车帮忙把车拖运到修车站修理。事后,高先生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可是保险公司以高先生未经保险公司许可便擅自推车和找私车拖运为由,拒绝了高先生的索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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