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判缓刑 再撞死一人还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0-12-03 04:47:15


一年之内先后两次交通肇事撞死人。,均判处了缓刑。检察机关却对这样的判法不满意:第一次车祸撞死一人判了缓刑,不出一年又撞死一人,怎么还判缓刑?

,认为应当判处实体刑,德阳市中院却维持了缓刑判决。昨日记者证实,此案进一步升级,,已向省高院提起抗诉,鲁将再次接受审判。,此案历经两次抗诉,实属罕见。“这起抗诉案集多个从宽情节和从严情节于一案,在刑事司法强调宽严相济的现今,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法学界人士指出。

  第一次肇事 撞死人赔18万

  40岁的鲁良栋个头不高,用他自己的话说曾经还算是个“坚持个人奋斗”的农村有为青年。20岁的时候来到中江县城打工,通过踩三轮车起家,奋斗了16年,终于在2005年前后自筹资金18万买了辆出租车,开始了他的“的哥”生涯。

  2006年5月16日6时56分,鲁良栋驾驶着自己的川F63187捷达出租车,从中江县人民桥经SI01线驶向飞天桥方向,当车行至SI01线70KM+400M处,与行人刘某相撞,刘某受伤后经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06年5月21日死亡。事故发生后,鲁良栋立即报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警方认定,鲁良栋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此后,鲁良栋赔偿了死者妻子183909元。

  2006年11月,:鲁良栋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鲁良栋犯罪后自首且赔偿了死者的全部损失,,判处一年,缓刑二年。

  第二次肇事 又撞死人赔3万 数罪并罚再判缓刑

  在第一交通肇事后,鲁良栋的驾照被吊销。对受害人家属18万的赔偿,让鲁良栋大肆举债,生活压力剧增。“为了把生活过起走,我请了个司机帮我开车,自己出去打零工。”可是,平静的日子并没有过很久。

  2007年10月23日13时50分,还在缓刑考验期内的鲁良栋,无证驾驶自己的川F63187号牌出租车,在中江县南渡场镇SI06线256KM+600M处,由南华联合汽配厂往公路上倒车时,将81岁的行人马某撞倒后,车左后轮将马某碾压。事故发生后,鲁良栋将马某从车下救出并拨打了急救电话,马某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侦查时,鲁良栋为逃避法律惩罚,让其聘请的驾驶员吴某某替其承担事故责任。2007年10月24日,吴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了事实真相。鲁良栋亦如实供述了肇事经过。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鲁良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马某不承担责任。鲁良栋在案发后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4762元,受害人家属请求对鲁良栋从轻处罚。

  2008年1月,,认为鲁良栋构成交通肇事罪。鲁良栋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并罚。案发后,鲁良栋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鲁良栋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

,鲁良栋犯交通肇事罪,,前犯交通肇事罪,,缓刑二年;,数罪并罚,,缓刑五年。

  一波三折 抗诉———再审———再抗诉

  抗诉

  无证驾驶+找人顶包

  适用缓刑不当

  对于这次肇事,鲁良栋认为自己很“霉”。“当天聘请的驾驶员刚好有事儿,我就顶了那么一天,结果就出事了。”鲁良栋在判决生效后,卖掉了那辆给自己频繁带来“坏运气”的出租车,一年多的折腾,不但没挣到钱,车卖了债都没还清。

  判决生效后的半年多,鲁良栋去过山东帮人打鱼,也在中江县城卖过小菜,准备重新开始生活。可2008年10月13日,又一个“坏消息”传来:,该案判决确有错误,向德阳市中院提起抗诉。

  “这个案件判了之后,,可后来我们看到这个判决,认为有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判决生效半年后才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原因。

  抗诉理由::第一,原审被告人鲁良栋第二次交通肇事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为逃避法律制裁,鲁良栋在第二次交通肇事犯罪后以金钱为诱饵,指使他人替自己顶罪,严重侵犯国家正常司法秩序。,具有悔罪表现”为由,对其使用缓刑确属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

  第二、鲁良栋在缓刑考验期内无证驾驶汽车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实属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依照我国刑法,鲁良栋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撤销缓刑后,应当实际执行原判刑罚,这是违反缓刑制度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由此,无论后罪判处实体刑还是缓刑,数罪并罚的结果均应执行实体刑。,对鲁良栋数罪并罚后再次宣告缓刑不当。

  再审

  不致再危害社会

  抗诉不成立

,鲁良栋觉得很意外。“不过后来想清楚了,。”鲁良栋彼时已没有钱请律师,中江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鲁良栋的辩护人在再审过程中提出,找人顶罪是因为鲁良栋胆子小,但事后鲁良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而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原判无误。

  再审过程中,鲁良栋所在社区为其提供了贫困证明,证明鲁良栋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这两次变故,他家里已一贫如洗,老婆没工作,父亲还是残疾,女儿上初三,他要是关进去,家里就更没着落了。”中江大北街社区唐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时法官也到家里调查过这个情况。

,今年6月15日作出再审裁定书:,。

  维持原判理由:德阳市中院认为,鲁良栋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依据刑法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而刑法第65条、第74条只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本案中,鲁良栋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属于累犯,而且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且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本案中鲁良栋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适用缓刑也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鲁良栋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鲁良栋犯罪后积极施救,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同时最大限度给予被害人家属相应的赔偿,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充分证明被告人鲁良栋“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原判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

  再抗诉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再审裁定作出后,今年7月17日,,。记者昨日获悉,针对此案,。

  “我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觉得不踏实。”鲁良栋告诉记者,从抗诉的这一年多来,心里一直都是慌的,,我最后都服从。”鲁良栋说自己的驾龄不长,现在是彻底不敢开车了。

  再抗诉理由:,鲁良栋身为出租车驾驶员,在驾照被吊销后,还驾驶出租车肇事撞死一人,说明其主观恶性较深,如果适用缓刑可能造成鲁良栋再次以同样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同时,鲁良栋在第二次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以金钱为诱饵找人顶包属于有意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其屡屡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也反映出第一次交通肇事后对其使用缓刑没有起到教育震慑作用。虽然鲁良栋积极的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但犯罪的恶劣情节和严重后果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专家解读

  从严从宽情节都突出 抗诉案具有标本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说,从缓刑适用来讲,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情况不适用缓刑,。现在强调刑事和解,,取得受害人谅解等因素。阮齐林还认为,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提出抗诉会起警示意义。

  “在刑事司法强调宽严相济的现今,此案的处理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受访的多位法律学界人士提出,这起抗诉案件是一起从宽和从严情节都很突出的刑事案件。一方面,肇事司机交通肇事缓刑期内再肇事撞死人,且无证、找人顶罪,性质恶劣,应予从严;另一方面,肇事司机在家庭困难的情况下,赔偿积极,取得受害人谅解,在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也很好,也可从宽。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在法律框架内运用自由裁量权,如何对肇事司机作出处理,体现的是一种价值取向及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此案的判决结果值得期待。

  此案历程

  2006年11月9日,中江男子鲁良栋交通肇事撞死一人,被判一缓二。

  2007年10月23日,在缓刑期内鲁良栋再次交通肇事撞死一人,,对他继续判处缓刑。

  2008年10月13日,,认为判决确有错误不应使用缓刑。

  今年6月15日,德阳中院裁定认为,抗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

  今年7月17日,,。
记者 郑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