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

发布时间:2019-08-29 14:58:15


  核心内容:在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事宜时,要把握好处理的时限,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

  需要延期的,。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有异议的,。。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

  逾期不办理的,,,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