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

发布时间:2019-08-16 08:19:15


  为整合多方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调处赔偿全方位、全过程的无缝衔接服务,近日,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推进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实现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即成立交通事故调处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咨询等六个单位集中到一起,形成“六位一体”一条龙服务的新模式。交通事故处理“六位一体”工作模式是新形势下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争议,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举措,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不公平现象,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和赔偿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在化解社会矛盾、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