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常识
发布时间:2019-08-25 15:54:15
导读:交通事故处理的常识有什么?本文简述了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时效,交通事故鉴定以及交通肇事知识等,为你详细地介绍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常识。以下是网交通事故栏目为你提供的精彩内容。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并发给调解终结书,。
三、有关工作时限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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