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知识分级分类技巧

发布时间:2019-08-06 04:57:15


  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 ,、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