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9-08-31 03:44:15
类别 内容 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管部门处理的
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
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
应在20日内完成,,。
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尸体处理
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
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
5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
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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