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基本常识
发布时间:2019-08-15 05:07:15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这关乎我们生命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该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的分类,处理的工作步骤、交通事故处理的期限是多久等这些基本常识你了解吗?掌握这些常识对我们处理交通事故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阅读导航】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四、车物损失鉴定
五、有关复议规定
六、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
【正文阅读】
一、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受理报案。,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并发给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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