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拒绝查阅事故处理案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15 10:17:15
交警拒绝查阅事故处理案卷怎么办?
【交通事故律师解答】
保证事故当事人知情权的问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0条规定解答如下:
首先,,作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应依法享有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定知情权。
其次,如果办案交警拒绝当事人查阅相关证据,;如仍不能解决,,。
【原因分析】
实践中,有不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准备复核或在起诉。但当他们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0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86条等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查阅、复制、,、复制、摘录事故现场照片、勘查图以及申请人一方的询问笔录,而对其他资料以“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或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予以拒绝。,。
事实上,办案交警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从而剥夺了事故当事人的知情权,。再加上系统内部因素等综合原因,使复核大多流于形式,,、上访事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
、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调用案件材料的,,并复制交通事故正卷副本与交通事故副卷一并存档。
【建议】
查阅、复制、摘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纠纷诉求符合法律规定,相应知情权定能实现。
【深度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核心重要证据之一,事故认定一旦做出一般很难回转,因此查阅、复制、摘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获得一手证据,了解办案交警定责依据就至关重要,如遭拒绝可依法力争。
如果仍不能支持,也不是无计可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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