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机动车车物损快速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06 11:19:15


  一、发生非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事故各方当事人共同前往就近的服务中心

  二、咨询台

  1、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填写《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理赔协议书》;2、复印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

  三、

  1、对事故当事人的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进行查验;

  2、确认事故的真实性(通过台账系统)及事故责任;

  3、事故信息采集

  四、确定车物损失

  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不服的,由评估机构核定;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快速理赔无保险的,由评估机构核定;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或无保险的,由驻点事故处理民警处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各方共同申请调解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记录调解结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