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0 08:41:15


  很多交通事故是因为相关的新行为人不知道如何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所致,所以了解正确的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尤为重要,可以避免重蹈覆辙。那么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是什么?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技巧?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和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

  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取得初级资格,可以主办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协助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的人员处理死亡事故。

  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资格,可以处理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

  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和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

  第六条 交通警察执勤巡逻时,警车应当配备警示标志、照相机、现场标划用具等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的必需装备,以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文书等。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的科技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水平。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追逃办案经费预算,保证办案所需经费。

  第九条 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等预案,并与相邻省、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查缉机制。

  二、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有什么技巧

  1、肇事车方须知

  (1)驾驶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前后经过,提供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

  (2)缴清医院所需的费用、带齐医院票据及死亡者证明书。

  (3)车属单位提供担保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车辆经检验后可放行。

  (4)车方应协助警方寻找死者亲属(如属外来人员需作好吃宿安排)。

  (5)当事人司机必须到场(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到场,须由单位出具委托受权书)、受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2、伤(亡)者家属方须知

  (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

  (2)死者当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

  (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

  (4)提供交通、住宿等费用的票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标准是什么以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技巧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方面的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