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如何规定高利转贷罪
发布时间:2019-08-21 19:50:15
核心内容:企业从金融机构拿到贷款,然后借给别的企业,还收取高额利息,这种行为触犯我国法律,该行为是高利转贷罪。我国刑法了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了规定,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利贷罪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相关法律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公通字[2010]23号)
第二十六条 [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贷款通则》(1996.6.28 中国人民银行令 (1996)第2号)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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