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企业工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8 00:50:15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企业工资管理,维护工资政策的严肃性,促进企业实现资产经营责任制目标,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大企业领导对工资分配管理的责任
工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管理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部工资管理规定。既要用好工资分配政策,促进生产经营,推动改革发展;也要加强政策纪律,规范企业行为,切实承担起工资分配管理的责任。对企业在工资管理中存在的违反政策提列工资、挤列成本和工资不进账、发放不统计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严格按工效挂钩办法提取工资
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工作,严格按照部工效挂钩办法的规定提取工资。加强企业工资基金的管理,净化工资开支渠道,运输业、工附业、施工企业和多种经营企业等提取的工资,都必须纳入工资基金,实行统一管理。自1999年起,部已将外委代办人员工资纳入运输企业工效挂钩管理,原有关提取外委工资的各种规定一律废止。
三、强化工资分配的归口管理
实行归口管理,是加强工资分配管理的基本前提。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切实采取措施。劳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统一管理工资基金,统一制订工资计划,统一出台分配办法,使企业工资分配真正做到“归口管理,领导审批,一本账结算,按办法发放”。
各单位的工资发放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要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的约束机制,保证工资分配符合国家规定,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适应;又要不断完善工资分配的激励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资产经营责任制各项指标的完成。要制订和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规范工资发放行为;凡没有制订办法或不按办法发放的,应予以纠正。
四、规范多种经营企业工资管理
多经企业工资纳入工效挂钩管理后,各单位应抓住时机,依据《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部对多经企业工效挂钩政策,规范多经企业工资管理,逐步解决多经企业返还工资问题。当前,按照部减员增效工作要求,多经企业要通过接纳主业富余人员,减轻主业工资负担,消化返主工资;按投资关系合理界定主业的经营范围,增加主业收入,按照工效挂钩办法增加主业挂钩工资。各单位对多经企业要逐步实行全成本核算,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规范多经企业与运输主业的经济关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收益分配关系。
五、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审计,是监督企业执行国家和部有关政策、规范企业行为、加强企业管理的必要保证,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认真负责、全面准确地反映有关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政策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各单位要加强企业内部工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年度工资管理要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的情况要于次年4月底前报部(劳动和卫生司)。
六、依法强化劳动工资统计管理
各单位要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执行国家统计法和部颁统计规则,做到依法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得随意干预劳资统计部门工作,,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新资讯
-
08-11 0
-
08-10 2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北京城市铁路工程给予政策性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08-18 0
-
08-25 2
-
05-27 1
-
08-1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