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申请办理货运车辆禁行路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09:18:15


  为了进一步对市区交通流量进行合理管控,确保市区内交通安全畅通,保证企事业单位的货运车辆正常运输。促进经济的发展,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根据我市目前道路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06年12月4日至15日期间,对申请办理2007年度货运车辆禁行路通行证的单位进行审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车辆须为哈籍货运车辆(不含呼兰区和阿城区);

  2、货运车辆载重量不超过5吨(特殊情况除外);

  3、如以个人名义申请,须拥有三辆以上的货运车辆。

  二、办理时间(按照申办单位所在的辖区分期办理)

  1、12月4日、5日  道里区

  2、12月6日、7日  南岗区

  3、12月8日、11日  道外区

  4、12月12日、13日 香坊区(含原动力区)

  5、12月14日    平房区

  6、12月15日    松北区

  三、申请办理需携带下列材料:

  申请单位介绍信、车辆台帐、车辆行驶证。

  四、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84547136

  特此通知。


200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