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三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12:12:1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三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是本市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举”,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治理工作经验,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分阶段缓解交通拥堵的部署,2004年和2005年本市先后实施了两个阶段的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在总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经验基础上,2006年制定第三阶段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解决重点拥堵点段,推进微循环系统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制定并实施以停车需求管理为重点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力争路网整体服务水平不降低,局部拥堵点段治理取得成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重点地区道路建设和节点改造。中心城东部:建成通惠河北路、广渠路一期、左安东路;建设朝阳路二期、四方立交桥、姚家园立交桥、亮马河北路;深化研究广渠路二期至通州、朝阳路二期向东杨闸环岛至京哈高速,东便门立交、东大桥、朝阳门桥节点及建外大街改造方案。

  中心城南部:建成南马连道路;建设成寿寺路;开工建设崇内大街、康辛路、马家堡东路、柳村路;深化研究蒲黄榆路建设方案、马家堡西路与南四环立交方案。

  中心城西部:建成丰北路、蓝靛厂南路、万寿路(复兴路-莲花池西路)等3条道路;建设西站南路、上庄东路、玉泉路三期;开工建设阜石路、张仪村路、新街口内大街,香山南路;深化研究展览馆西路(高梁桥路-西外大街)、西外大街(东翠路-西五环)、车公庄西路西延至五环路和京包路北四环至北六环改造方案。

  中心城北部:建成白庙村路;建设惠新西街立交、和平里北街、清华东路、安立路、北辰东路中段、阜通东大街;开工建设北苑路北延、林翠路。

  建设前门东侧路、南横西街、关东店南街、颐阳路、苹果园南路、国博东侧路、新街口东街、光彩路等56条微循环系统道路。

  (二)实施常规疏堵工程。增设10项过街设施;清理整顿立交桥下空间6处,清理前三门大街等占道线杆40处;优化改造75处平交路口,优化渠化路口、路段300处;调整完善二环、三环、四环路出入口,并对新建的通惠河北路、广渠路相交路口交通设施进行完善;对中心城内6处铁路道口实施“平改立”。

  (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朝阳路、安立路大容量公交;重点建设西客站南广场、一亩园客运枢纽,续建东直门、西直门客运枢纽,推进四惠、北苑公交枢纽前期工作;优化调整南中轴路、长安街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路30条;新增公交专用道30公里以上,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结合“城中村”改造,与所在区政府协调,争取规划建设公交换乘中心10处;新建公交港湾20处,改造公交场站10处,站台560处;改善地铁13号线与地面公交换乘条件,进一步缩小13号线、八通线列车运行间隔;5月10日在公交、地铁及新更新的出租汽车全面稳妥实施“一卡通”收费;新增、更新环保型公交车辆2500辆;更新节能环保型出租汽车8000辆,全部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继续加快推进地铁1、2号线消隐改造,新开工43项,完成63项,完成地铁216辆老旧车辆的强检强修工作。

  (四)加快智能交通及交通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电视监控与事件监测系统、建设道路交通流信息检测系统;八达岭高速公路6个站点建设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成出租汽车信息调度系统,扩大电话叫车服务,减少出租汽车空驶占路,建设浮动车信息采集与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省际长途综合客运枢纽信息系统;建设停车场动态信息采集发布与诱导系统;建设北京市交通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及交通应急指挥系统一期工程。

  (五)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对交通报堵点段进行每周预报,对重点地区实行交通高峰时段民警现场指挥疏导;对节假日、重大活动制定个性化交通疏导方案。

  完成2015面标志安全性改造和40处路口信号灯标准化配置。增设车道导向标志400套、胡同标识牌3000面,增设、更换各种常规标志5500面,规范三环路内指路标志版面布局和英文字符标注。增设信号灯60处、预防事故警示灯60套,完成20处路口二次信号灯设置,增设50套盲人过街语音提示系统,全部实现四环路以内现有1100处信号灯系统控制。在中关村大街、工体北路等6条道路增设一批多光源信号灯。增设隔离设施15公里。

  以各区县属地管理为主,明确市、区停车管理职责,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重点清理占用人行道乱停车行为,还人行道于行人;削减主干道路侧占道停车位,取消影响通行的占路停车;完善停车标志设施,对东、西长安街等78条市区主要大街实施停车规范化管理。

  (六)完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制定《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北京市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完成公共停车场规划,控制用地;制定停车价格调整方案,试点并逐步推广;制定停车产业化政策,并在医院、商场和饭店等重点地区进行试点。

  (七)开展交通宣传教育。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通过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文明服务、文明乘车、文明驾车、文明停车”宣传教育活动,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内增设交通展览室,开展多层面互动现代交通意识宣传。

  市交通委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