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4 17:07:15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促进全市交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6)5号)的部署,、整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为主题,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重点的“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重大事故件数与2005年相比实现稳中有降,;

  (二)杜绝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特大事故。

  二、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超速、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营运客车下线后从事经营性运输;要以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要道为重点,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厉查处危及行车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成办函(2005)243号)精神,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力度;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发放安全监督卡等方式,鼓励乘客对车辆行驶途中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区(市)县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有关区(市)县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东风渠沿线(成都辖区)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5)126号)要求,认真抓好东风渠沿线安全隐患整治;开展渡船、渡口和挖沙船只的专项整治,确保航道畅通和交通安全设施完好。

  (三)进一步完善电子监控系统。公安部门要完善、扩展“电子眼”监控网络;交通部门要督促企业在旅游车辆、跨省超长客运车辆、高速客运车辆、日单边行程2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上安装GPS,并进一步完成旅游车辆、跨省超长客运车辆视频设备的安装。2006年内要完成全市50%出租车的GPS安装工作,同时逐步引导短线运输(区间运输)车辆安装GPS,切实有效监控车辆运行安全。

  (四)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

  (五)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农村通车里程迅速增加,各区(市)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规范乡村客运市场。2006年拟在新都区两个乡(镇)开展“道路交通协管”试点工作,弥补偏远地区交通警力的不足,以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落实道路建设“三同时”审验制度。新、改、扩建道路工程(包括乡村公路建设),凡未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确保不留下新的道路安全隐患。

  (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交通法规知识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八)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建立客运驾驶人交通肇事、交通违法情况定期抄告制度;建立新审批客运线路通报制度和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情况通报制度。

  三、时间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3月下旬4月10日)。各区(市)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提出措施,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11日12月10日)。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活动有关工作的落实。

  (三)总结阶段(2006年12月11日12月20日)。各区(市)县对照工作方案进行总结,在200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市安监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各区(市)县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转变作风,深入一线,加强指导,适时通报交流各单位在活动开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级各新闻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