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8 03:35:15
辖内各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办法》)已经财政部等五部门公布,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省《救助基金办法》实施工作,我局将于12月4日召开《救助基金办法》实施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座谈会时间
20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座谈会地点
青海保监局11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公司车险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四、具体要求
1、各公司要认真组织好对《救助基金办法》的学习,深刻领会该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实施该办法的重要意义。请各公司自行下载《救助基金办法》文本。下载网址:http://www.gov.cn/flfg/2009-10/30/content_1452583.htm
2、省财政厅正会同其他各相关部门制定我省《救助基金办法》的实施细则。请各公司对我省制定该办法的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在座谈会上交流讨论。
联系人:李春明 电话:0971-6108466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道路救助基金座谈会通知
抄报:本局局长、副局长
抄送:档
编录:孙浩 校对:李春明
2009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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