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通处罚新规定2014
发布时间:2019-08-27 22:46:15
核心内容: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规定海南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可罚款50元;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罚50元和电动车过斑马线需下车推行等等。编辑为您整理新规定的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新规定,即调整后的《海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新规集中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
新规具体规定如下:
一、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违反交通信号、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
(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三)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四)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或者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五)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
(六)进入高速公路或者禁止行人通行的立交桥及其他桥梁;
(七)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兜售、发送物品。
二、 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乘坐摩托车未正向骑坐;
(四)向车外抛洒物品;
(五)车辆未停稳时下车。
三、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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