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推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引导

发布时间:2019-08-21 01:16:15


  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魏健 通讯员褚申尧 娄焕晓) 9月3日上午,因遭遇交通事故没有得到赔偿的叶某到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大厅,叶某收到了一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引导书》,根据该份资料,叶某对自己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补充,并在当天立了案。这是县法院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诉讼知识缺乏导致起诉不规范、举证不足等问题,推行的一项举措。

  这份诉讼引导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原告主体、被告主体的确定;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分受害人受伤、死亡两种情况分别列明具体的赔偿项目;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等。该院将诉讼引导书放置在交通法庭、立案大厅供当事人领取,同时导诉人员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由于诉讼引导书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对当事人起诉及诉讼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8月份,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491件,因诉讼引导得当,案件全部做到当天立案,审结448件,其中经调解结案358件,调撤率达7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