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20-08-18 23:04:15


  “调解纠纷用真情,化解矛盾促和谐,人民调解为人民。”这是雨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践行的服务理念。雨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自去年11月开展工作以来,半年时间共接待当事人咨询520余人次,发放《五五普法全民适用手册》318册,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82件,其中重大交通事故纠纷案件3件,调解协议结案金额共计200余万元。

  开展调解工作半年多来,雨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现在,在雨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办公室总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针锋相对、怒气冲冲地走进人民调解室,通过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工作,最终达成解决纠纷的共识,握手言和。

  交通事故处理的“主力军”

  今年5月22日晚上7点30分,马某骑驶的电动三轮车经过市区康藏路时与年仅两岁多的伏某发生擦挂,造成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伏某的父母情绪非常激动,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马某也拒不配合纠纷调解工作,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样的情况,人民调解工作人员们积极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当时我们让马某站在受害人父母的立场上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小孩也受到这样的伤害,自己也会十分着急,这种心情是为人父母能够理解的;然后我们又找到受害人的父母,将马某家庭困难的情况告诉他们,请他们体谅。”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过我们对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由马某赔偿伏某各种损失共计200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调解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双方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交通事故的案例,如果没有调解工作人员的工作,这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可能不会处理得如此顺利。

  不仅在处理普通道路交通事故中,在处理一些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4月27日,王某驾驶的货车由市区汉碑路方向经沙湾路往青衣江大桥行驶,当行至沙湾路与先锋路交叉口时,因操作失误,货车发生侧滑旋转至行驶方向左侧路面,造成9人受伤,其中包括1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由于本案涉及人员多,王某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肇事者与受伤者之间对立情绪严重。面对这样的情况,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与交警多方面协调,积极联络保险公司对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进行垫付,极大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截至目前,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中,已经有两人与肇事方达成和解协议。

  半年调解82起事故

  “人民调解工作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总结好的工作经验,新的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开展今后的调解工作。”一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说。

  正如这位工作人员所说,为了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雨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们不断地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确保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在工作中做到调解程序合法,依法定标准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四川省历年人身损害标准》等处理交通事故常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作为日常学习的重点,确保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严格有序、有法可依,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程序清清楚楚,赔偿标准明明白白。

  正是有了日常业务学习的保障,雨城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半年时间内成功地调解了82起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结案资金高达200多万元。

  三种调解结合处理事故

  “在我们每年处理的2000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约有80%的案件需要调解,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近年来特勤大队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引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创新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等三种调解相结合的畅通渠道。随着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进入诉讼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则由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主持调解。

  创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结合”的调解机制,更加稳妥地化解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收到了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善后工作的明显成效,也为群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