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有近60%为追尾类事故
发布时间:2019-09-01 09:37:15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1至11月份,追尾类事故在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占到了将近60%,而在所有的追尾事故中和大货车有关的又占到了60%,已经成为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头号杀手”。特别是一些小型车辆与大货车追尾引发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冬季雪雾天气到来之后,高速追尾事故更是进入高发期,交管部门为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雪雾天气里千万要谨防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小型车辆更要随时注意“与大货车保持适当距离”。
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1至11月,天津市各条高速公路上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2392起,其中追尾事故1375起,占57%,在1375起追尾事故中825起属于大货追尾,占60%。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般以上的161起交通事故中,大货追尾则达到105起,占65%以上。
除了在行车过程中小型车辆与大货追尾事故多发之外,小客车“钻”进在路边停靠的大货车下引发伤亡事故的情况也比较多。特别是本市京津塘高速路肩较窄,一些大货车在路边停车时很难给过往车辆留出足够的行车距离,因此小型车辆在行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变化,保持合适的车速和距离,给应对突发事件留出时间与空间。雪雾天气很容易影响驾驶员的观察视野,更要小心驾驶。而在发生意外的司机里,以缺乏雪雾天气行车经验,不能按规定保持车距和车速的“新手”为最多。
交管部门同时提示广大驾驶人:雪雾天气上高速一定要注意交管部门的多重提示,一般说来特殊天气在高速公路入口处会有民警口头提示;在雾团多发路段,前方出现事故路段也会有电子显示屏进行提示;路面上则有巡查车24小时巡查,巡查车也会在多发雾区路段开启警灯进行提示。驾驶人雪雾天气跑高速一定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速度行驶,时刻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尤其是遭遇雾团时,更要避免“尽快冲出浓雾”的急切心理,按规章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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