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如何私了?实用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22 06:36:15
什么是轻微物损的交通事故?出了事故后不报警如何自行协商处理?万一对方车主不配合怎么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何划分?面对这一系列问题,你能回答上来吗?记者的随机调查表明,至少70%的有车族都对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私了”规定说不清楚。为了帮助车主们在遇到轻微事故后快速简洁地处理定责理赔问题,杭州一位知名律师动手整理了一份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实用操作指南,如果你是有车族,也许能够用得上。
70%的有车族不知如何“私了”
为了解决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保障道路畅通,浙江省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浙江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凡是在浙江省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有自身车辆损失,而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的,或双方车辆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应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附近不影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有关赔偿事宜,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和申请定损。这一规定也被很多有车族理解为“私了”。
从6月1日到今天,这部新《规定》已经实施了3个多月。然而,正如很多新事物的起始阶段一样,很多有车族对《规定》的内容仍然不是很熟悉,遇到轻微交通事故后如何“私了”更是一脸茫然。
记者日前做了一个随机调查,被调查的20名车主中,仅有6人能大概回答出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但对于具体细节也很少有人能回答上来),对于“遇到小事故后如何处理”的提问,另外14位车主的回答都很含糊,绝大多数的回答都是“打电话报警”,有的甚至表示“如果是小问题,随便给点钱就算了。”这也就是说,70%的车主都不清楚遇到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律师自制“私了”操作指南
大多数车主的不了解,不关心,可能是《规定》的制定者们所没有想到的。事实上,这个《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是一个各方都受益的法规。用交警部门的话说,它是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的一大举措,可以达到简化事故处理程序、减少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堵塞、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目的,也可以节省警力资源,方便群众办事。
为什么很多车主不了解具体规定?这虽然和《规定》的实施时间不长有关系,和车主们的惰性思维或者惯性思维也不无关系,没出事故前谁都不愿意仔细看,等到事故出了,着急了,只好又找交警,结果交警还是忙得不可开交。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钟说了一件自己亲眼见到的事情:有个周日下午陪女儿去买书,遇到一位相熟的交警正在路边处理一起事故,“他说只是一个很小的事故,给当事人双方讲了简易处理的程序,可是说了半天那两个人还是不明白,一定要他帮助处理。”
“关键是车主不清楚《规定》的内容,所以没能起到预期的作用。”陈钟说,由于自己是律师,仅仅最近一个月就有3个朋友跑来找他咨询如何处理轻微事故,“遇到事故后,他们都是一头雾水,不清楚怎么办,有个朋友因为一个小事弄得满头大汗跑来找我。”
“这几个朋友的学历都是比较高的,他们都出现这种情况,估计其他人也搞不清楚。”在他看来,正是因为事故后没有交警参与处理,车主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办,才使得车主们显得茫然无措。
陈钟认为,可能是因为《规定》的文字内容较多,车主们又没有用心去记,才导致了目前的现状,“如果能有一个一目了然的操作程序,或许会稍微好一点。”
怀着这种想法,身为律师的他决定自己动手来干这件事情。近日,他将做好的操作流程(附后)发给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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