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龄3年内频发交通事故将倒查驾校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27 10:55:15
对驾龄3年以内的驾驶人频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特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视情对驾驶培训和考核机构进行责任倒查,存在培训考核不规范、不到位等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杭州市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2009―2011年)意见》: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百公里死亡率及3年内驾龄的驾驶人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这些措施涉及路面秩序、驾驶人、道路隐患等多个方面。
意见提出,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信息采集率要达到100%,并实行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加强对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辆和低驾龄驾驶人的管理,挂外省籍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辆信息登记率达80%以上,驾龄1年内驾驶人“实习标志”的发放率达100%。建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考试、驾驶人终身禁驾等教育惩罚制度。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定期公布重点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名单。对运输单位存在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经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
各区、县(市)政府每年要公布一批上年度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挂牌整治;要制定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治理计划,力争到2011年,基本完成临水的危险路段和落差8米以上的危险路段治理任务。
各运输企业要通过对核载9人以上营业性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措施,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对核载9人以上非营业性客运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等措施,加强对本单位客运车辆的监控。
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政府要力争在2011年底前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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