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交警溜边或闲聊将被罚!

发布时间:2019-12-20 17:55:15


  为保证勤务制度的落实,提高民警的在岗率和管事率,最大限度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使呼和浩特市城市交通秩序更加畅通有序,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于今年3月份出台并实施交通民警执勤岗位考核办法,执勤民警上岗溜边、与他人闲谈等行为将被扣分,考核结果直接列入年终工作实际考核中。

  据了解,考核内容主要有两项:市区执勤岗位见警率的考核,主要考核各辖区固定岗、高峰岗和巡逻路段,民警及警车的在位情况;市区执勤民警管事率的考核,主要考核民警在岗时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疏导交通流,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考核实行末位淘汰机制,执勤民警在一个月内因违反规定被三次扣分,或一个月内被扣分数累计达20分的,将按照末位淘汰机制给予淘汰。

  考核范围为支队确定的固定岗、高峰岗、巡逻线路、校园周边。考核标准:执勤民警上岗溜边,与他人闲谈,不履行职务的,每人次扣2分。未按规定着装,警容不整,指挥不规范的,每人次扣2分。民警执勤时长时间使用手机、饮食、吸烟的,每人次扣2分;夜晚执勤不持发光指挥棒、不穿反光背心的,每人次扣2分;巡逻车无故离开巡逻区域或夜晚不开警灯的,每车次扣2分;执勤民警坐岗的,每人次扣3分;执勤民警不按规定时间上岗,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3分;执勤民警脱岗的,每人次扣5分;路口、路段发生交通拥堵,执勤民警不积极疏导的,每次扣6分;执勤中对明显交通违法行为不纠正的,每起扣6分;执勤民警因脱离岗位造成交通拥堵的,每次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