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三年交通事故6713起 超速和疲劳驾驶是主因
发布时间:2019-08-07 19:54:15
2006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温州境内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6713起,,233人受伤。这是记者从高速交警温州支队获取的一组数据。针对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昨天下午,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与省内外160家客运企业签订了“2010年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以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年数据敲警钟昨天下午,高速交警温州支队联合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等,召开“温州高速公路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高速交警温州支队有关负责人还对近三年来温州境内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情况作了通报。据分析,大客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引发严重后果。2006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在我市境内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些大客车中,,。而在这些外省籍大客车中,又以福建的最多,共发生事故71起,死亡4人。
从大客车发生的死亡事故时段分布来看,11时~14时、18时~21时、23时~24时、凌晨2时~4时,为事故相对高发时段,特别是凌晨2时~4时,18时~21时为事故高峰期。在2009年,一起涉及大客车一次死亡7人的事故就发生在凌晨2时~4时这个时段。
两种天气需留神
2007年以来,晴天发生涉及大客车事故289起,其中死亡事故8起,造成9人死亡;阴天74起,其中死亡事故4起,造成11人死亡,.2%,而雨天发生64起,造成1人死亡。
两大因素成“杀手”
驾驶人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大客车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2007年以来,因爆胎、自然灾害、道路缺陷等意外因素导致的大客车事故11起,死亡1人,仅占大客车事故总量、.5%和4.8%,其它事故均为当事人违法行为所致。2007年以来,共发生涉及大客车死亡事故13起,其中因大客车超速行驶和大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共导致11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52.4%。据高速交警称,由于对认定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存在困难,证据难以固定,实际发生死亡事故要远大于上述统计数据。
“五不”要求严遵守
针对客运车辆安全事故严重现状,高速交警要求客运企业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主线违停上下客和不违法变更车道。落实甬台温高速公路福建方向清江服务区、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方向桥头服务区、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方向永嘉服务区定点休息登记制度,所属车辆进入服务区绕行,并在警务室刷卡登记,对连续驾车达到4小时的,必须更换驾驶人。同时对企业车辆违法行为实行月月清(违法发生后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确保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到高速交警支队及下属大队违法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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