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法”尴尬半周岁 违法行为也受保护?
发布时间:2019-08-31 09:18:15
?
行人自身过错,凭什么也要保险公司买单!商业保险公司不是福利院,不能也无力承担所有的道路风险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已有整整6个月的时间了,有车族们正面临着一种新的风险:即使无责撞人,他们也要以同等责任作出赔偿。更令他们感到无奈的是,现有的车险对车主无责撞人引发的赔款不作任何理赔。
有不少人质疑:到底哪个是弱者,交通行为的弱势群体等同于生活中的弱者吗?机动车负全责,那么是不是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行为受法律保护?如此的多加“保护”,可否能真正地做到“保护弱者”,是不是有诱导“弱者”犯罪的可能……
引发不安
从“撞了白撞”到让司机承担责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司机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有违公平,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弱势人群和强势人群都应该得到保护,而不应该是单方面地保护其中一方。此外,由于行人违章的罚款数额太低,可能导致行人故意违章诈骗司机钱财的事件增多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在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的,按10个月平均生活费机动车支付。”这就是俗称为“无责撞人”的来由。
但目前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个“无责撞人”的标准施行上不封顶政策,也就是说只要受到伤害的第三者能开具合法的收入证明,无论多高都要全额赔偿。
日前,一名专业人士不无忧虑地告诉记者,由于即使没有事故责任也可能承担巨额的赔偿,且由于赔偿额度有所升高,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在肇事后可能会更多地选择逃逸。其实这样更加不利于社会安定,更有些人会利用新的交通法规诈钱,明明车根本没碰到他,他也会耍无赖一样往地上一躺。
一位有着20多年驾龄的私家车主表示,如果自己遇上这样的情况,也可能会因为畏惧巨额赔款而逃走,因为逃逸固然有风险,但自己更不愿意做无责赔偿的“冤大头”。
从“撞了白撞”到让司机承担责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由司机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有违公平,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弱势人群和强势人群都应该得到保护,而不应该是单方面地保护其中一方。此外,由于行人违章的罚款数额太低,可能导致行人故意违章诈骗司机钱财的事件增多。
最新资讯
-
08-24 0
-
08-24 0
-
08-16 0
-
02-08 1
-
01-07 2
-
08-0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