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交通违法公职人员开“学习班”实属荒谬

发布时间:2019-08-28 14:14:15


  为进一步形成“遵守交安法、安全你我他”的良好氛围,贵阳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倡导全市公职人员进一步增强自律,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即日起,全市公职人员若交通违法,除按道交法处罚外,还将送学习班学习(4月18日《贵州都市报》)。

  为何开设学习班很荒谬呢?因为,这里涉及三个问题。首先,作为公职人员,他最应该做的是履行他的岗位职责。如果去上学习班,肯定会缺岗,缺岗自然就无法正常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公职人员一个人犯错,却让老百姓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如此一来,受惩罚的岂不成了老百姓,这肯定不应该。

  其次,学习班上学习什么内容。学习不应该不遵守交通规则?学习如何才能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要横穿马路,这些本来就是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用得着开设学习班为公职人员讲授吗?显然,没必要。

  最后,既然学习内容完全没必要,那么学习班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让人们去学习自己早就知道的东西,他们能认真学、仔细听吗?能出什么效果吗?显然,不能。

  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杜绝交通违法,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做到了。这是自律问题,与缺乏知识无关。

  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万一出现交通违法,首先,应将公职人员作为普通公民,让他们一视同仁地接受交通违规的法律后果,该罚款就罚款,该扣分就扣分。其次,如果真的想采取措施,让他们受到额外的惩罚的话,搞个通报批评,既不需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又可以让他们面子上挂不住,岂不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