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摩”行动 合条件的异地摩托车可放行

发布时间:2019-08-06 13:32:15


明天开始,我市的“治摩”行动将正式展开,据了解,如果非粤S摩托车被查扣,不是全部都会收缴。

,9月1日在全市“治摩”行动中查处的非粤S摩托车符合三个条件的,可放行取回。

东莞市治摩办宣传组组长陈伟强:“ 一个就是提供合法证明,第二个就是没有违法记录,第三,如果有违法记录,要到有关部门处理了这些违法记录,才可以办理放行手续。”

合法证明是指,车主需向交警部门提供摩托车的行驶证、年审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购置证明、摩托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或摩托车所有单位的单位证明,如摩托车所有人与行驶证登记不符的,车主需要提供摩托车来历凭证。

东莞市治摩办宣传组组长陈伟强:“通常情况下,被扣车辆在15天时间内,车辆持有人就要凭有效证明去办理手续,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经交警大队的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时间,但这个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此外,退还摩托车时,各分局和交警大队不可以收取拖车费,更不可以各分局和交警大队的名义收取停车费。

“治摩”行动一定按章办事,如果有关的车主有什么疑问可致电有关部门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