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醉驾一律入刑 今日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9-08-28 14:56:15
,广州市各区检察机关今日对已经办结的13宗危险驾驶案依法提起公诉。在昨天的新闻通气会上,,醉酒驾车一律入刑,具体情节只对量刑有影响,对是否入刑没有影响。
截至5月19日,广州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一共有15件15人。目前,这些案件已经办结的13宗,、、、、起诉。
、政治部主任李学东介绍,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广州交警查处的第一宗的醉驾案发生在5月1日凌晨1点多。当时,醉酒驾驶的周某信在广州市环市中路广州电视台附近被抓获。
5月9日凌晨在东南西环快速路右线39公里路段发生的朴某俊危险驾驶案,被告人与两辆货柜半挂车相撞后仍在驾驶位上醉酒不醒。5月15日凌晨在白云区松洲街社前路附近发生的周某涛危险驾驶案,在被告人的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高达250mg/100ml,超出醉酒入罪标准80mg/100mL达3倍之多,是迄今为止广州市查获的案件中,血液中酒精含量最高的案件。
李学东透露,15名“醉猫”全为男性,年龄最大的为43岁,最小的为24岁。
酒精含量80mg/100mL是条红线
不久前,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主张“醉驾不一定入刑”,“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此言在国内引起热议。随后,立案”。
“醉驾是否一律入刑”?李启新表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只要醉驾就构成了刑事犯罪,一律入刑,不存在选择性和区别对待的问题。
“目前,我们给出了一条红线,那就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超过80mg/100mL,也就是达到醉驾标准,如果越过这个红线即构成犯罪,”李启新说,“至于醉驾后,‘醉猫’的具体情形,是危害大还是危害轻微,是量刑时考虑的问题。”
为了尽快起诉醉驾案,,统一布署办案。
量刑时会考虑酒精含量
对于醉驾案件,那么哪些因素会影响量刑呢?对此,李启新表示,认罪态度、醉驾造成的后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等都会影响量刑。
“之所以认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是影响量刑的要素之一,是因为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和300mg/100ml,对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完全不同,”李启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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