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上演“顶包计”车主被诉
发布时间:2019-08-28 06:51:15
一起普通的车祸,虽然肇事的只有1名司机,却有3人犯罪,而不在现场的车主也难脱罪责。那么,司机肇事车主为何犯罪?事情还得从去年11月的一场车祸说起。
去年11月21日凌晨,阿珂(已判决)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违反装载规定、机件不符合标准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324线自云霄往漳州方向行驶,行至353KM+870M路段时,与相对方向阿进醉酒后驾驶并越过中心双实线的小轿车(车上乘坐阿水、阿忠、阿金)发生碰撞,致阿进、阿忠、阿金死亡,阿水轻微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阿珂与阿进对本事故负同等责任,其他人员不负责任。
事故发生后,阿珂打电话给车主阿良,两人经商量决定由同车的阿冬(已判决)顶替阿珂,后阿良在电话中说服阿冬要顶替阿珂承认是肇事车辆驾驶员,阿冬表示同意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主动承认其是肇事车辆驾驶员,并于当天被漳浦警方刑事拘留。阿良在公安机关向其调查时亦证实阿冬是肇事车辆驾驶员而阿珂是跟车的。直至同月25日,阿冬在律师会见时才道出实情,并于次日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其冒充肇事车辆驾驶员的过程。
检察官审理后认为,阿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阿良为帮助阿珂逃避法律责任,故意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做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据此,被告人阿良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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