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亮点

发布时间:2019-08-30 14:33:15


  核心内容:内蒙古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亮点多多,如明确了机动车可以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规定了道路管理者应当承担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相应责任等。内蒙古自治区交管总队副总队长弓建强针对《实施办法》十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5月1日施行。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交管总队副总队长弓建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实施办法》十大亮点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明确了机动车可以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

  《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燃料装置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加装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车辆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上签注变更事项。

  亮点二: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信息后,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0日内,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方式有邮寄、电话、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公告等。《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亮点三:明确了对于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实施办法》规定,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利用虚假身份或者虚假信息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导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应当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协议。保险公司可以查看、提取交通事故现场视频、照片,或者要求当事人出示自行拍摄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亮点四:规定了道路管理者应当承担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交通事故的相应责任。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道路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道路管理者应当先行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并有权向行为人追偿。

  亮点五:规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同命同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