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杜绝“非编司机” 增配一成替班司机

发布时间:2019-08-27 12:39:15


  沸沸扬扬的“茶水费”事件,让没有服务资格的“非编司机”也进入了大众的关注视野。

  广州市交委为规范出租车企业驾驶员管理,杜绝“非编司机”,市交委专门制订了《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与车辆对应管理规定》,并将报市政府审定实施。根据规定,今后出租车企业必须给每辆出租车配备2名正班司机,按车辆总数的10%—20%的比例配备替班司机。

  据了解,广州出租车行业此前一直存在正班司机拼命干、正规替班司机很难找的情况。一方面,正班司机工作时间越长挣得越多,一天开车超过十四五个小时的大有人在;另一方面,由于收入不稳定,很少有取得资质的司机愿意去开替班车,部分正班司机为了减少歇班损失,便私下聘请没有资质的“非编司机”开车。这些“非编司机”在营运中往往会出现绕道、宰客、使用假币等行为,甚至在交通事故时弃车逃逸。市交委表示,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既可以从制度上杜绝“非编司机”营运,也可以让正班司机在遇到红白喜事或身体不适时,可以歇口气,保障了司机的休息权益。

  据悉,这次出台的新规定要求正班驾驶员必须是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且与出租汽车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固定车辆进行营运;而替班驾驶员也要求出取得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并与出租车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固定车辆,只是在正班驾驶员因故不能正常营运的情况下临时代替。规定要求出租车企业应当给旗下每辆营运出租汽车配备2名正班驾驶员,且按照车辆总数1:0.1至1:0.2的比例配备替班驾驶员。也就是说,每10辆车应该配备1到2名替班司机。

  规定还提出,出租车企业可以以三种方式建立驾驶员替班制度:

  其一是设置公共替班驾驶员,即替班驾驶员可以驾驶本企业任何一辆出租汽车营运;

  其二是固定车辆组替班驾驶员,即替班驾驶员只可以驾驶本企业一组固定的出租汽车营运;

  其三是固定车辆替班驾驶员,即替班驾驶员只可以驾驶一辆固定的出租汽车营运。

  据悉,广州市交委目前已在交通信息网站上建立了人车对应管理模块,待规定正式实施后,将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填报每一辆出租车的司机信息。如果发生车辆长期无正班司机营运、长期单班营运、在岗司机长期不营运等异常情况的,、汇总,由交通管理部门督促企业予以整改。